我在开发商手里买的门市楼,房产局有预告登记,也有网签合同,开发商跑路,后来大家找政府,把开发商找回来,合同交付楼是2012年9月30曰到现在没交楼,开发商违约,我要收楼,开发商要我有一部分尾扻没交必须交,不让我进户,我强行进户可从吗,?
2025-08-09 04:0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和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一般来说,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时交付房屋,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已经与开发商达成了一定的协议,并且该协议中包含了关于迟延交付的条款,则您可以依据该协议中的约定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协议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另外,如果您发现开发商违反了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质量问题,您也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