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老人去世,三个儿女,老人没有遗嘱,老人生前是一名人民教师,去世后有20个月基本工资补助和丧葬费,老人生前存款和去世后的钱是不是应该三个儿女平分?现在小儿子霸占着不给,其他两兄妹起诉他,应该在什么时候合适呢?现在20个月工资补助还没到位。
2025-08-09 03:29尊敬的客户,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无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这个案例中,您提到的小儿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他不应该占有遗产的所有权。 至于您提到的20个月的基本工资补助和丧葬费,这些款项通常不属于遗产的一部分,而是属于死者生前所有者的遗产的一部分。如果这笔款项已经发放,那么它应由您的家人平分。 如果您对遗产分配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同时,建议您尽快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