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是彩礼和黄金手机,孩子我该怎么做。难道我的孩子我没有权利吗。再说彩礼钱及黄金手机我都要,反还吗。那我呢,就这样白白让他得了五个月的便宜吗。我们没有办结婚证,他有房子写的他姐夫的名字,这本就不归我。他说我欠他一条命。肚子里的孩子。还有彩礼黄金手机。我们是二婚。他自己有三个孩子。我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第一胎。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5-08-09 05:0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才能认定为合法夫妻关系。如果您尚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则无法被视为正式的夫妻。 关于彩礼和黄金手机的问题,这些财物是否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通常取决于它们的价值和来源。如果这些财物是由您支付的或者由您提供,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如通过协议达成),那么它们可能被认为是您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或者这些财物是在你们的关系中获得的,例如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那么它们可能会被视为您和对方的共同财产。 对于彩礼和黄金手机的处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评估财产价值。首先,确定这些财物的价值,以便了解其在您与对方关系中的地位。 谈判解决方案。与对方进行谈判,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将某些财物赠予对方作为补偿。 法律咨询。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至于房产,如果房产是按照对方的意愿购买的,那么它可能是他的财产;但如果它是你用自己的积蓄或投资购买的,那么它很可能是你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先确认房产的所有权,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如何处理。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义务。具体而言,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同时,如果您的孩子出生时已满十八岁,那么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部分抚养费用。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最好能够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帮助您理解和执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2025-08-09 05:09:1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05今日律师解答 50331

相关推荐
没有经营,只是学完,回来给家里人做眉毛,正好有个邻居看见了,非要我给她做,做完还非要给我个材料费,现在做完,什么事都没有,他闺女非要告我无证经营,我这算是无证经营吗,犯法吗 1回答
你好 在么 我想咨询一下老板殴打员工是犯法么 1回答
合同纠纷 1回答
您好,我是农村28岁的妈妈。3月26日19点10左右,我骑电动车撞在了一个老头拉着的拉车子(地排车)上。老头子没挨着他。我碰掉了四颗牙齿,活动了一颗牙齿。嘴唇穿透了,眼下边磕破了。现在两个月过去了,嘴唇留下疤痕,眼下边留了一块黑斑。老头子医药费分文不给,他家里不是很富裕。俺娘去他家,他媳妇跟俺娘吵架,说告他就去坐着(坐牢)。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回答
我是阳江市阳东区大沟镇三丫村村民,现在为了建设农村发展经济扶贫工作,三丫村委会叫我回乡投资办加工厂,厂房钢结构,属临时建筑800平方左右,规模不大,能就业50-60人!有村委会证明和全村民签名同意,但大沟镇国土局接到举报说我们违章建筑,发下通知,要我们自行折除。这种情况有解决方法吗? 1回答
受害者的家人,单位追责,违反安全生产, 1回答
网贷签了但和她之前说的不一样还要算违约 1回答
离婚后判我给女方2.5万元孩子归我自己抚养,现在执行局从我要钱我没钱怎么办? 1回答
你好,我一朋友前夫做过银行公积金信用贷,然后女方签过字,后来他们离婚了,现男方意外死亡,请问女方有义务偿还这笔借款吗?婚姻存续期间,男方送过一套小房子给女方,另消费贷是男方单独使用。 1回答
我加盟了店、总公司欠钱、竟然来我店里闹事 1回答
信用卡欠款3个月19000,打电话很少接到,现在要被要起诉恶意诈骗的话,立案之后会实施抓捕……拘留之类吗?公安机关会有案底吗?是不是构成了恶意诈骗? 1回答
80年代判死刑 1回答
公司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7个月,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告公司,希望能了解自己能维护的权益有哪些 1回答
你好!去年我母亲大面积烧伤在金穗医院治疗了二个多月,进院时X光片检查肺部钙化点医生说没事。过了三个月,我娘第二次进该院做补皮手术,由于有点咳要求医生做检查,x光片检查为肺部支原体感染,住了十多天院康复出院,要求在家吃一个月阿奇毒素后再去检查,一个月后,我带我娘到人民医院检查已经是肺癌晚期,元月份去世,去年我找金穗医院领导要个说法,他们说不关他们的事,医院所有资料我都备了份。 1回答
我是一名在校住宿生,于去年2017年10-11月左右在寝室发现遗失一只口红,价值300多。在此之前数周每周日回学校的时候都发现自己的化妆品被人动过,例如东西摆放位置改变,甚至有一次发现室友陈某把她自己的物品放在我桌子上,直至她们实习前一周宿舍需搬走清空,那是个周五,我放学较早,走之前东西还在第二周发现东西已遗失。强烈怀疑是室友陈某偷的,至2018年5月27日她回校继续学习,东西都搬回来了,我果然在她的化妆包里发现了我的口红,并且已经基本用光了,上报班主任调查,结果跟我说对方仅口头说是自己买的,我要求出示小票或者证据,班主任说学校没有权利让她出示。难道室友间作案只要没人看见都可以为所欲为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