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常州一家工厂上班,在过年放年假期间我骑车不小心把手摔骨折了,后来上班那天我去厂里申请辞职,见到了领导(主任),领导说我先不忙辞职,先回家养伤,等手好了再去上班,我当时想也是可以的,就同意了,领导还说我没上班这期间算是病假,可是到了月底发工资时,厂里却不把我之前上班时的所得工资发给我,我有发信息询问领导,但是领导不回我,我还怎么办。
1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应当享受医疗期。如果您的情况符合法定条件,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医疗待遇和工资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实际收入。 如果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申诉过程中,注意收集并保存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医疗诊断书等。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