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和老公已经离婚,由于地方的原因房子10年了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当时的财产分割是这样的,家里有别墅一套三百多平方,车一辆,车归男方,楼底下有一间房给我,还有的多给儿子,这两天突然村里说要登记弄房产证,我老公偷偷的拿身份证去登记过了,请问房产证归他,我们的协议还有用吗
2025-08-10 07:5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你们曾经签订过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并且该协议并未被撤销或变更,那么按照约定应当由双方共同享有和处分。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丈夫擅自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是一种违反协议的行为,这可能会导致您对房产的权益受到影响。然而,具体而言,是否会导致房产证的所有权发生变化,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离婚协议中的具体约定。 房产的实际价值和市场情况。 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房产归属的因素,如法院判决结果等。 建议您及时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您可以要求查看您丈夫登记房产证时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