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前妻离婚后一直以一起共同抚养两个女儿,长期在外打工共同生活,在此期间,发现前妻与有家室男人又有过短期同居生活,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他们也各自承认过。到了2017年,据前妻自称还是希望与我复婚共同生活为由,同时本人顾及两个女儿年幼,在没有及时领取结婚证情况下,又在一起同居至今。直到6月16日凌晨,那男人踢坏房东电子门,大声叫喊着前妻开门,开门见到本人后随即离开,并一路辱骂前妻说前妻与房东有染,前来抓奸。我未能想象前妻竟然有那男人妻子的电话,称梅姐,叫她把她家男人领回家,至始至终,我难以想象她们几个其中什么关系,之前对前妻包容想着复婚憧憬,看着渐渐长大的两个女儿,想到之前受的伤害,想到他们之间
2024-10-31 22:09您的情况听起来非常复杂和敏感。首先,请确保您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孩子们的安全。如果您需要法律建议或帮助处理当前的情况,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在任何情况下,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并尽量避免进一步的冲突或纠纷。如果您感到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例如家庭法庭或妇女权益组织等。这些机构的专业人士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权利和选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深入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请注意,尽管这可能是一个困难和痛苦的经历,但请记住,您有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安全。如果遇到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请立即向当地警察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