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买的二于住宅,房价23.5万元,双方协商付21.5万元,剩余2万元等过户到我的名下再付款,因为是公务员集资建房产权证没下来无法过户,我装修好现在已经住了5年多,他现在要2万元压金,如果不给就起诉要回房子,请问现在房子归谁
2025-04-14 06:46您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本案中,如果开发商同意退还购房款并解除合同,那么购房款将由原共有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返还;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款或解除合同,则应当向您赔偿损失。 此外,在未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租金,但其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维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事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