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村里的寡妇,1年前再婚了,户口还在村里没动!村长书记通知我:根据村规原来的村里的福利待遇就不给了!请问他们这么办合法吗?
回答数:534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作为村里的寡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享受到了村里的福利待遇。因此,村长书记的通知是不合理的。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村委会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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