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和女方同居了一年的时间 在老家也摆了酒按我们地方习俗是结婚了 结婚的时候彩礼和订婚钱前前后后现金给了近16万 加上其他的一下东西有20万多 现在有一个小孩 因为一点小事她现在要离婚 请问如果我起诉她孩子会判给谁 给的现金能追回一部分吗 ,没有结婚证,孩子3个月,想要孩子抚养权,
8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存在同居关系,并且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这意味着双方已经形成了婚姻关系,因此在法律上视为夫妻关系。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做出决定。 孩子的年龄和情感需求; 双方的工作情况和生活条件; 母亲的健康状况等。 由于您与女方尚未领取结婚证,你们之间的关系仍然属于恋爱或同居阶段,而非正式的婚姻状态。因此,在法律层面上,你们之间并未形成正式的夫妻关系,也没有共同财产可分割。 至于您提到的现金赠予,这些款项是否应当归还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如果该款项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给予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需要返还给对方。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这些款项并不一定需要返还。 总之,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对于任何涉及法律的问题,请务必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