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高利贷的担保人被法院举留20天不放,这符合法律吗?
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以优先实现债权。在该情况下,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有权向保证人追索。 然而,在实践中,高利贷行为本身是非法的,因此在法律上并不支持将高利贷作为担保物。因此,即使债务人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也不应该将其财产用于高利贷担保。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和保证人故意实施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虽然债务人可能无法按照约定支付高利贷,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且可能导致其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建议债务人尽快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纠纷,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对于高利贷行为,应严格禁止并加强监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