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老板刘海霞长期从2月至9月3日一直拖欠民工工资不给,并以帐务不清为由不给我工资(帐务8月31日已核实清查,已移交了单据,帐本),请问,我能要回工钱吗
2025-11-09 18:32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您的工资被拖欠,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争取尽快得到赔偿。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更多的细节,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