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湾里申请了房租补贴,但是我是在吃房租补贴之前,是不是在合乎情理之中 你好,律师,我叫小付,是一名退伍军人,打扰您一下,有件事想再次咨询一下您,我在湾里申请了房租补贴,三年一共吃了九千多块钱,一起三个户头~现在湾里房管局,说我有车子,要追回这九千块钱,但是我是在吃房租补贴之前,本来就有一辆二手车,是用来跑滴滴的,因为我们家里的确比较困难,所以才会借钱卖了一辆二手车用来跑滴滴,现在湾里房管局要我返还房租补贴款,这笔钱我不返还,是不是在合乎情理之中,希望你能给我一满意的答案,谢谢~为感!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如果租房者在未获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拖欠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确实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使用车辆从事网约车工作,并且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已经告知房东,但没有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那么可能属于正当理由,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诉,说明原因并请求减免部分或者全部房租补贴款项。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建议您先与当地房管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处理流程。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尝试将这一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