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郑某通过网上银行给我陆续汇款27万,我同时也陆续给郑某发货价值27万,(合同都是口头,没有任何书面依据,也没有发货凭证和收据)。2014年郑某派另外一个人张某拉走我的价值14万的货(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有关系,张某是以个人名义)。当我要求张某付款时,郑某出来说2013年我还欠他的货款,让我前去找他结算。我报警,拖了一年多,警方回复称事实不存在,给驳回。2016年去兴隆县法院起诉,半年后还没开庭,又被驳回称我起诉张某不合理给驳回(因为是张某买我的货没给钱,我没有起诉郑某)。现在我要跪求律师能否还草民一公道?
2024-07-10 12:2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虽然缺少书面合同和发货凭证,但您与郑某之间存在口头合同关系,且有实际的货物交易。张某拉走货物的行为,如果郑某声称这是您欠他的货款,那么郑某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由于警方和法院的驳回,您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首先,您可以考虑收集与郑某之间的交易记录,包括银行汇款记录、通讯记录等,以证明您与郑某之间存在交易关系。其次,尝试收集张某拉走货物的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以证明张某的行为。 如果法院驳回您的起诉是因为起诉对象错误,您可以考虑重新起诉郑某,因为郑某声称您欠他的货款,这涉及到您与郑某之间的合同履行问题。在起诉时,明确您的诉求,即要求郑某支付张某拉走的货物价值14万的款项,同时要求确认2013年的交易已经完成,您不欠郑某任何款项。 此外,如果法院驳回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情,指导您收集和整理证据,代表您进行诉讼。 请注意,法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操作。因此,寻求专业法律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希望您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