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拆迁户,分房子时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书,丙方是建筑公司,在协议书中,丙方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达到使用条件,如未达到使用条件,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在十月份由丙方安装的暖气在供暖时暖气漏水,导致房间的地板床等被淹了,丙方也曾派人来看和修理,但是没有赔偿地板等损失,丙方让我们自行装修之后报销,是口头协商,但是到现在都没有赔偿,一直拖到现在,丙方是不是违法的行为,我们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吗
2025-05-13 05:3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的问题。首先,您需要确认丙方是否已经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完成了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建筑,并且这些设施和建筑是否达到了使用条件。 其次,如果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工作,那么他们可能会违反了其在协议中所作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收集以下证据。 -协议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有关丙方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记录; -双方之间的通信记录,包括任何口头协商的内容; -丙方提供的任何保修期条款或其他类似证明文件。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丙方的欺诈或者不当行为,请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适当的赔偿。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协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