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和几个工友在工地干活,下班以后老板买了点肉和酒,我们吃完以后就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的一个工友骑着摩托车发生了车祸,他把车骑到了一个三马子后面,我就跟在他后面,人在医院以经救治但是他们家属向我要医药费,我已经给了一万元,但是他们还要,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出这个医药费吗?谢谢
2025-10-21 02:4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即使您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并且您的工友已经住院治疗,您仍然有义务继续为他的医疗费用承担责任。建议您与工友家属协商解决此事,争取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同时,如果您对工友的伤情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