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律师咨询请问我2010年离婚,共同购置的房产他要房产,我只分到18万,现房改,那处房产合价20O万,请问我还能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吗?当时是他在外姘人,回来跟我闹离婚,并威协我不离要给我死,闹了半年,女儿都受不了了,跟我哭诉,让我不要为财产拖下去,她要疯了,也怪我当时没经验,糊涂签字离婚,女儿归我,他只付给我18万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离婚时可能遭遇到了严重的家庭暴力和威胁。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您提到的房产,如果您认为该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不属于您的共同财产,您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的要求。 同时,如果房产是在离婚前购买或装修,且没有明确约定所有权归属,那么该房产仍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装修发票等,以便于在法庭上充分说明情况。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此外,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一复杂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