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用车抵压贷款超期三曰扣车合法吗?在三个月前用车贷款(总额:叁万元,实到款贰万肆,其中付了6干手续费,一年为期)以还款三个月(每月7号还款日)而本月7号未能还款,在10号早晨公司将车开走(在开车前未通知车主)得知车开走后,急向公司打入4千,公司还是不还车,要求要一次性还请货欹,还要罚6千,合计:还要叁万叁千元,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急盼法律支助。
2024-10-04 23:3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无法按约定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或贷款机构可以采取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如果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归还贷款,且经多次催告仍拒绝还款,银行或贷款机构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来保障债权的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你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关系已经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没有违反任何条款,如逾期还款等,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建议你尽快联系贷款机构协商解决方案,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