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今年五十七岁,单位让内部下岗,下岗期间只发四百块钱生活费,请问合理吗?我怎样去和单位协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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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劳动民法典》第39条也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据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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