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三女一男,我先动的手,后来对面一女还手,后来我们两女打她一个,一男上来帮我们拽着对面一女,手机被弄丢,第二天进局子赔偿五千,对面女的欺骗警察恶意夸大现场情况加重刑事责任,最后没留案底,晚上对面女的和一男说出来欺骗警察和受伤不重的事实,我们已经掌握证据,请求能否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2024-07-18 15:2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打架斗殴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您的案例中,您先动手,并且对对方进行攻击,因此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等犯罪行为。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或者是自卫行为。 其次,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或自卫,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无罪。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是正当防卫或自卫。 再次,如果被告人的行为被认为是正当防卫或自卫,则他们可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法律顾问一起制定策略,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获得最佳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