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起诉离婚、结婚30年、共同创建冷库卖了200万.其中105万他还帐了、还卖了一辆奇瑞车、车是用孩子名字写的、剩下95也还帐、装修了20多万的房子、房子是姑娘的名字、月供是姑娘供、现在剩下不到30万、还有10万元的外帐、我们俩在05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用我的钱交的首付、03年之前在老家我和他一起打理厂子、03年8月来到西安至今无所事事、生活来原是借钱、给孩子要钱生活、正好厂子卖了給他还了外帐、我现在要和他分手、不知道剩下的20万元我能得到多少、我不知道车子和姑娘的房子和他有关糸吗
2025-01-31 06:04关于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有权请求分割。对于未偿还债务,您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关于房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或婚后由一方出资购房,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并登记为两人姓名,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至于孩子的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决。 关于车辆,如果车辆是在婚后购买且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车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您能够证明该车辆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该车辆的价值远高于其市场价值,那么该车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总之,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