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只有起诉到法院才有吗?私下双方私了,能不能私了时一并计算
16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条款明确规定,如果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对方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侵犯您的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认为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进行协商,以确定是否需要计算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