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借给朋友几千块钱,现在他还钱只还了一多半,把剩下的钱扣除了,说是我结婚给我了一千块钱,就当那是给了我二百,把八百块钱扣除了,请问这样可以么?我能问他要回我剩下的钱么
2024-07-20 23:01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偿还的款项应当与债务数额相当。如果对方声称你给了他一千元作为结婚礼物,那么他应该将这千元归还给你。如果你已经收到了这千元,并且认为这笔钱属于你的债务的一部分,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金额。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你确实得到了这千元的结婚礼物。例如,如果有相关收据或证人证言等文件,可以帮助你证明这一点。此外,你也需要确保你在收到这千元后没有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