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开了家美容美发(其中两人是技术入股,另一人出钱入股,技术股一人在店任经理,一人任顾问),现在其中二人挤压店经理,这事闹到城西派出所,调解给店经理17840元工资(装修一个月,营业现在两个月),店经理说第二天再签字,可到第二天,对方不接电话,店经理去店里,店里有三陌生人说店转给他们了,不让店经理进店,还打了店经理老公,报警去义乌城西派出所调解让我们去告他们,请您们我该怎么办
2024-07-20 22:53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提到的“三人合伙”关系是一种商业合作关系,涉及到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要挤占其他股东的利益,可能会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约定。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您的合伙人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