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前夫,没领证的,办过酒,有一个女儿,现在4岁了,我离开他两年了,他也找了对象,但还是想要我回去,而我也找了个结婚了,我想去看孩子,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回去,以后也不会让我在见到女儿了,我就想问问,如果我走法律程序,我能要回孩子吗?前提是我没他家条件好,如果要不回,我偷偷把孩子带走,会有什么后果?
2024-07-24 10:1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与前夫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抚养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您的权益需要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做出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同时,法律规定,一方有探视权,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限制其行使探视权。 至于“如果我不回去,以后也不会让我再见到女儿”,这可能涉及到人身安全和子女监护权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避免采取极端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