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11月购买商品房,当时宣传是以万方公司名义大量宣传买房送装修,当时宣传地板为菲林戈尔,墙体材料和瓷砖为优秀商家产品,当时外楼体已经装完会到2015年底完事,我贷款购买该房产,但是直到2017年3月份仍没完成。当时签约时,万方公司宣传房产以被他们公司名义接收并建设,但购房合同盖章在万方销售大厅,盖章为原房地产公司和法人章,并据原房地产公司片面说当时他们协议是万方只负责宣传,并不具有销售权利,现在说无法送装修。我想问的问题,第一,我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原来虚假宣传导致我购买,合同里有带装修内容,现在不给装修,是否违法,第三,对于以上情况我能否追偿,向谁追偿,追偿多少
2024-08-31 14:5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点。 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合同有效。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如果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欺诈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追偿对象及金额。 -针对开发商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您可以直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协商结果执行;若协商未果,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具体的追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作为一般性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结合当地法律环境和具体情况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