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昨天我弟弟在一家治痘机构签订了包治好的一份合同,是申请的9800的分期付款,12个月还清。但是今天我了解到那家机构不太好,而且名声也不好。今天去就想说清楚说他以后不去治疗了。那个经理竟然说银行替他付了钱,以后银行会找他还钱。我弟弟都不治疗了为什么还要付钱。这里面有我弟弟什么法律责任吗?
2025-03-13 22:29尊敬的客户, 首先,您的弟弟与该机构签订的合同涉及的是医疗行为和分期付款的问题,这涉及到医疗服务协议以及金融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如果该机构提供的治疗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欺诈行为,您弟弟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分期付款的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或者归还本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您弟弟认为该机构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此外,由于合同中可能存在违约条款,建议您弟弟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及时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