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朋友前夫做过银行公积金信用贷,然后女方签过字,后来他们离婚了,现男方意外死亡,请问女方有义务偿还这笔借款吗?婚姻存续期间,男方送过一套小房子给女方,另消费贷是男方单独使用。
2025-08-09 05:2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男方的配偶作为借款人之一签署了贷款合同,并且该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男方的配偶可能需要对这笔借款承担责任。此外,如果男方的配偶同意将房产赠与其配偶,而另一方则没有明确反对,则视为自愿处分财产,因此房产的赠与行为也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