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95年的我一个女朋友03年的,去年下半年因缘分相识,后来和她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她爸把我弄到公安局里面告我强奸,还逼她女吓唬她说是我强奸的,后面女的却说是自愿的,结果告我强奸不成立,后面又恐吓我,要把我弄进去,说我选择公了还是司了,后面我选择了司了出了3万块钱,后面女的还和我说,说想和我走,要我把她带走那地方,因她没身份证她爸没给她办,就包车出来了,后面同居半年,因正月初几又要外出打工,没身份证不行,后面我两商量办身份证,我还特意包车送她回去了,我自己回家了,可她爸本就不想给她办,还把户口本藏了起来,这该怎么办,我们还想要继续在一起,有什么办法弄到户口本
2025-05-27 03:44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是否对对方实施了任何违法行为。如果您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或道德标准,那么您不应该受到指控。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并且对方的行为导致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担忧,您可以考虑与警方沟通,要求重新调查案件,以确定事实真相。同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指控,或者在必要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无论何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