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下旬生宝宝的,然后社保从12月给我每月发2620元,公司也给我发1500的工资,我因孩子的原因4月2号产假结束就离职了,现在公司要求把四个月公司的1500加四个月的个人社保328元一起起退给公司,现在我也不明白,这该退吗?公司说是他们没搞清楚弄错了
2025-07-06 16:10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您的情况下,您在孕期和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员工在职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由企业代为承担,并且应在员工离职时将这些费用一并退还给员工。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休养期间,其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保险公司可能会协商解决,但最终责任仍然由企业承担。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