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我在一个工厂上班,三月份的正好上完,离职,辞职单领导都签字了,我也都交接好了,但是因周末人事没上班,无法交辞职单,下周我又去下一家单位上班,他们有时间的时候我没时间,之前规定十号发工资,但是因为这样算我自离,没有给我工资,这样的话我去要工资能要回来吗(入职前说过三天算自离不给工资,但是重点是我没有不辞而别,工作都交接清楚了,领导,经理都已经批准签字了)
2025-07-06 17:36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理解。关于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在离开原公司后,在新公司找到了新的职位,并且完成了所有必要的交接手续,那么您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自离”。 然而,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即是否可以要求原公司的工资,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原公司已经明确表示,员工离职一周内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并提供离职证明,同时承诺支付工资,则您可以按照约定处理。 建议您保留与原公司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电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此外,了解当地劳动法规也是十分重要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及时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团队。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