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房,掉下个人,腿骨折了,当时我直接掏钱让他去医院了,一直没事,直到前天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被告了,事情已过去5个多月了,在拆房前已经给施工队老板说好了,中间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老板也说了,招人之前都说明了,谁出的问题,谁认倒霉,有其他工人为证,我也有当时的谈话录音,我想问一下,我有多少责任
2024-12-13 19:34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作为受害方且对损害结果负有过错,那么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首先,您是否是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您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您是否有过错?例如,您是否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危险的情况?或者您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最后,您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例如,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合理范围内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并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 总之,您应该积极地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于在法庭上进行充分的辩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应对这一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