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来民工,在南通三建恒大海上威尼斯工地上做木工。一次不小心让电锯把手指头锯伤。伤了大拇指和食指。到医院检查说没有伤到骨头和经。就帮我做了缝线包扎处理。也没住院。由于伤口较深,十多天过去了,伤口仍肿胀麻木并伴友手指弯曲困难。由于当时没有签劳务和同,小老板只出了玖佰块钱医药费,‘现在公司和小老板不承认工伤,也没有误工费。现在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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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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