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房子,合同上写着两年房费不变,第三年看情况而定,房租一年一交,现在一年到了,合同上说的是下一年续租提前两个月续签,不续签房东有权力把房子租给别人,我们这边提前给他说了,但是他一直没有写合同,也没有过来拿房租,我们租的房子是一间隔成两间其中的一间,房东现在说他要一起租出去,要么就不给我们租了,然后我们租了,他现在说要违约金,我们有责任么? 还有就是如果我们不租另外一间房子,就租这间是否要赔违约金?
2025-04-03 22:1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以下建议。 首先,根据您提到的合同条款,如果房东在第二年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续约或提出其他条件,则视为默认同意继续租赁。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租赁,并可能要求支付相应的租金差额。 其次,关于提前终止租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事先约定好提前终止租赁的条件和方式(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则应当按照协议执行。但是,如果房东未遵守该协议,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而言,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房东无权单方面提出违约金的要求。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如果您选择不租用剩余的一间房子,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一旦房屋被出租出去,您可能会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而且可能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此外,由于房东已经与第三方达成租赁协议,您可能无法直接向房东提出索赔。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进一步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