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仲裁人员和实际回避的人员不一致,程序违法吗
2024-08-25 20:44在实践中,如果仲裁人员与被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关系或者利益存在冲突,导致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回避。然而,在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仲裁人员和实际回避的人员不一致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其他合理的原因使得仲裁员无法回避,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该仲裁员应该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并且应向仲裁委员会说明理由。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仲裁员确实有需要回避的理由,那么就应当作出回避决定并终止案件审理。 因此,尽管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仲裁人员与被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存在的某种关联性,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不存在其他合理原因),并且按照规定进行了回避申请和说明理由,这种情况下并不构成程序上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