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700亩土地没有承包给农民,多年来一直由村里统一支配,这次农村土地确权,村民要求确权到个人,村里的确权方案是:这700亩地只在每户的确权证书上标明土地的面积,不标注土地的四至,村民们对于没有四至的确权土地心里没底,请问没有四至的土地确权是否合法有效?
2024-08-25 19:49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不确定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集体土地用于公共利益或公益事业时,法律规定可以将部分土地确权给特定的人或组织使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除非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确权。 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那么按照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来确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的村内确权方案未得到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建议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纠纷,您可以考虑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共同探讨如何确保确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以及如何保障农户对土地使用权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