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上班快两年,制度上面写的是学习时期每个月扣600,扣满一年分两年还,我快两年了,在这里总是赚的工资不够扣的,更何况自己还要花,受不了这种企业的管理了,想提前辞职,意思是扣的工资按理说应该还一半,可是他却说年底,提前辞职可能就没有这个工资了,不给我提前返。这是什么意思
2026-02-28 22: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该公司工作已经超过了一年,并且已经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学习期”。在此期间,您的工资通常会被扣除一部分作为补偿性赔偿金,以抵消因您的存在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照“学习期”每月扣款600元,并且扣完后可以分期返还,则意味着如果您在规定的时间内离职,那么剩下的部分将被退还给您。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条款,或者公司在扣款时未遵守约定,那么您可以要求全额退款。 此外,关于是否会在年终或年底之前退还这部分款项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除非有明确规定,否则公司不会主动退还员工已经扣款的部分。因此,建议您直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请注意,上述解释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具体操作还需依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