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东新丰县回龙镇回龙村村民。现在高速路征收山林。现在土地征收补尝费经过镇府→回龙村委会(含有4个村)→岭头村小队→个人。现在岭头村小队要收回全部补尝费,不给个人。合法吗?山林证于1981年县政府发证于个人,权名也属个人。
2025-10-01 11:2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如果您能提供更多的信息,比如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款的分配方式以及您是否已经与村委会达成了协议等,我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情况,并提出一些建议或解决方案。另外,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