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我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判决书:5月底判不离,二次上诉法院建议撤诉后,争取尽快6个月后再次起诉,才会判离,于是我撤诉了,我的诉求,带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按年支付,孩子一年8个月,从结婚后,一直怀孕,到生孩子都是在我父母家住我,孩子出生到现在也一直随我在我父母家生活,由我的父母照看,请问我的胜率有多大,婚姻期间经常吵架,甚至发展到男方动手,还砸家,最后一次,动手我报了警,他的父亲更是为虎作苍 给些建议。
2025-10-13 01:11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的案件已经撤诉,并且在撤诉后的六个月内没有重新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判决离婚,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或情况存在。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费用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 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 双方的工作状况和收入水平; 父母对孩子的关心程度和能力; 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需求等。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请求增加抚养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保护令,以防止对方再次侵犯您的人身安全。 最后,作为成年人,您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冲动行事,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