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侓师,我是商户租房子的,房东2017.12.13来送合同都填好了就没给她钱,说20号来拿钱,20号中午来说不租了,我是从原来的商户转给我的,当时是2.017.7.30号和原来的商户填合同了连投资一共是三万七,现在我问房东要所有的东西一共4.5万她不同意,说只给屋里货算钱,意见不统一,这种情况咋处理
2025-04-08 13: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违约责任。首先,需要确认双方是否存在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以及是否涉及违约责任。如果存在违约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租赁期限。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房东突然决定不再出租房屋,这可能会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租金支付。关于租金的问题,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金的具体数额,建议先了解清楚之前的租金情况及是否有拖欠的情况。如果没有拖欠,则房东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如果有拖欠,则可以要求房东补足欠款并支付滞纳金。 补偿事宜。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损害了您的权益,例如影响到您的生意等,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具体而言,可以通过沟通寻求解决方案,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他可能存在的争议。考虑到合同条款可能存在不明确的地方,建议与房东进行深入交流,确保理解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误解和纠纷。 最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上述分析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以便更准确地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