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丁A(乙方)承包丁B(甲方)建筑公司的工程,工友陈某因工伤失去一手指。赔偿了医药10万(丁A出了3万,丁B出8万),再赔偿18万,由丁B先垫付这笔。丁B以此为由,扣了我叔丁A的七万工程尾款,并扣除以前欠我叔的2万元(属于以前承包的另一工程尾款)。我叔丁A觉得这样不合理,因丁A甲方合同没有为工友购买工伤保险,现在想追回甲方欠乙方的工程款,双方协调未果。需要帮忙,如何仲裁双方的赔偿比例,追回我叔应得的工程款。
2024-11-28 17:33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与丁B协商解决赔偿比例和追回工程款的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仲裁机构的帮助。 其次,如果您认为丁B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向有关法律部门提出申诉或诉讼,要求丁B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