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领导把村上的泥土卖给别人违法吗?还把民政拨款建设的五保户房拆了。有二十亩地的土方卖给别人做建设,连现在安全护栏都没有,一旦别人开车出了意外谁负责。
2025-10-04 15:2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委会和村集体是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其行为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代表进行。在没有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将村上的土地卖给他人或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民政拨款用于建设的五保户住房也是集体所有财产,未经集体同意擅自拆除或使用的行为同样构成违法行为。 至于您提到的安全护栏的问题,由于该设施是为保护公共安全而设置,因此如果因您的行为导致护栏损坏或其他后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责任归属,并采取措施修复或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