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儿子,出车祸今年4年了。是否可以上诉? 2013年9月,我儿子在高速路上,被行驶的小轿车碰伤。在医院治疗,所花费用2万4千元。肇事者给了1万元。然后置之不理,事后我儿子面部鉴定为10级伤残。我儿子阴天脸部疼痛,如今几年过去了,我还能起诉吗?
17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时,您应该及时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尝试收集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事实。请注意,在提起诉讼前,应先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