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保定市蠡县制砖厂包工,厂房设备老板出,我爸负责包工生产,现在在厂房巡视过程中掉入机械设备死亡,现老板依据农村户口标准赔付,我爸户籍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老庙岗村,现老庙岗村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耕地被当地企业征收,已有10余年无耕地,是否可以按城镇标准赔付
2024-10-02 07:2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有稳定的住所和收入来源,并且其户籍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或主要生活区域在同一地区范围内,那么可以根据城镇标准进行赔偿。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被告方的工厂位于蠡县,而原告方的老庙岗村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且已经失去耕地多年,这可能会影响赔偿的标准。 具体而言,如果死者生前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且其户籍所在地与主要生活区域在同一区域内,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适用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但如果死者生前没有固定住所或者其主要生活区域不在同一城市内,那么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 因此,建议您详细向法律顾问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以争取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