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是拿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到民政局可以办离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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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此,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可以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夫妻离婚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处理。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请您提供更多详细信息以便提供更准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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