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我们县城里买了套商品房,签合同时没有给我合同书,他们说要拿去银行里面,贷款已经扣九个月了,现在他们要延期交房一个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怎样维权。谢谢。
2025-06-20 08:48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向购房者提供完整的购房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购房款缴纳证明等,并确保这些文件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其次,关于贷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即使贷款已经被扣留九个月,只要在起诉前开发商能够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合同仍然有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有效。 最后,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联系开发商协商。尝试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保留相关证据。记录与开发商的交流过程,保存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和录音录像资料。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纠纷调解机构帮助解决争议。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具体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策略。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