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五月贷款买车,贷款本金四万六,利息五千三,每月还款2147元人民币,已还十个月。到今年三月提前还款,银行告知我还需还款三万左右,本金变成四万八,利息不截止,违约金九百。这样算下来我多还了将近六千元人民币。并且贷款合同不给我。 2018年3月30号。
2025-06-20 07:3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金融借贷纠纷。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借款协议的合法性,即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则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可以向相关机构投诉或起诉对方。 其次,您可以考虑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建议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 最后,如果您对银行的解释有异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返还多支付的款项以及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法律建议,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案而异。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加准确和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