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一个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的人。后来她失踪了。现在距离还款时间已经过了15年。现在我知道了她老公的住址。但是她老公也十几年没见过她了。她没有户口、当年她用的身份证也查无此人,但是她和她老公的婚姻登记在民政局能查到。请问现在是否能向她老公索要欠款?现在再索要债务是否过了起诉期?如果打官司的话打赢的可能性大不大?
29天前你好!关于你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长期失踪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以实现债权。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失踪者的身份信息缺失或不明确,执行可能较为困难。 至于诉讼时效问题,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应在债务到期后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即使债务人多年未见,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是能够主张权利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经过多年的诉讼程序,最终也可能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无法获得支持。因此,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考虑所有因素,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最后,如果你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