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交易受法律保护吗,6年前买的,现在可以办房产证,卖家不给过户,要加钱。
11天前安置房是政府为解决被拆迁户的住房问题而建造的一种福利性质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如果合同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合同应被视为有效。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与卖方就安置房的转让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是的话,那么按照您的陈述,即使卖方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也并不构成合同违约或损害您的合法权益。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对卖方的行为不满,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还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投诉,以获得帮助和建议。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