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说一下我的情况,我跟她是2015.3.9.日在当地举行婚礼仪式的,由于她年龄才18岁所以不算是合法夫妻,在一起生活了两年,今年2月分开上班,5月底她提出分开,我们之间没有要小孩子,是她说要玩几年我就答应了,既然现在她提出分开也没办法,现在都联系不上她了,我想问的是我们没有领证就不算结婚,以我的情况我们家给她们家拿的彩礼钱还能要回吗?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2025-02-10 19:1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女方在2015年3月9日举行了婚礼,并且在一起生活了两年。但是,因为女方当时未满18周岁,因此不符合法定婚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被视为正式的婚姻,但可能被视作一种类似同居的关系。 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院调解来解决财产分配等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能会面临与对方就共同财产分割进行诉讼的情况。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返还彩礼,那么您可以考虑向男方请求返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款项。这需要您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已经支付了彩礼,并且这些款项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的法律法规、案件的具体事实等。因此,建议您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以便为您提供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