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份我们从二手房东手里租了一间屋子,租期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只是没有签订租房合同。谁知道就在2018年2月20号,看房东也就是原房主突然上门,说他跟二手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20号已到期。要求我们十天之内搬出,据看房东说二手房东已经跑了,我们一直联系不上,我想知道,房子我们是从二手房东手里租的,老房东就是原房主有没有权利赶我们出来?
13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且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在租赁期间内,房东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承租人搬离。然而,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则房东无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 在此情况下,房东声称的“租期已到期”的说法可能不完全准确。由于您未与房东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因此无法确定租赁是否自动续期或是否需要重新协商新的租赁条件。建议您与房东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